根據《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(yè)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(guī)定》《WilliamHill官方網站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》等規(guī)定,經學校黨委審計委員會批準,校黨委審計委員會辦公室、審計處自2025年4月起,對李春湖、余歙峰、郭英、萬海燕、彭明5位同志任職期間經濟責任履行情況進行審計,必要時將進行延伸審計。審計期間如有情況或建議需要反映,請與審計處聯系。 審計委員會辦公室 審計處 2025年4月14日